枞教团〔2012〕525号
关于学校团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县教育团工委成立后的学校团组织建设工作,现就当前团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团组织。
根据文件要求,将完中级学校的团组织划归县教育团工委管理。请上述学校按照《安徽省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及时建立健全团委组织,明确校团委组成人员,报团工委批准,并填写表格(附件1)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做好中学团员信息摸底登记工作。
请各学校将2012年团员数统计好,于12月20日前上报教育团工委,填写表格(附件2)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学团委组织统计表.xls
附件2:教育团工委管理学校2012年团员统计表.xls
枞阳县教育局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