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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顺利实施

【字体: 】【2011-7-22】 【作者/来源 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近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分管教育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印发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年初,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枞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枞教财〔2011〕106号),对范围对象、经费分担、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不断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对贫困寄宿生的资助范围及标准作了细致的规定,从而保证了该项民生工程有章可循,按计划实施。
 
    三是规范文件资料管理。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及时编制工作简报,反映民生工作动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指导初中及中心学校工作。报表按时报送,文件档案及时存档,按要求规范管理。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县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义务经费改革方案,义保经费分配方案,义保经费审计方案等。5月份,县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举办了全县中小学会计业务培训班,提高了会计业务水平。同时,各校均制定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发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知识问答手册》等形式宣传义保政策,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是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上学期,我县已按上级规定的标准,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县各承担50%,我县配套资金104.6万元本学期已全部到位,并及时拨付到全县2092名贫困寄宿生手中。(慈龙兴、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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