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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度枞阳县校安工程加固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11-5-16】 【作者/来源 唐燕明】 【阅读: 次】 【关 闭
枞校安办 〔2011〕2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枞阳县校安工程加固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中学、民办学校:
   经县监察局、招投标局、教育局共同研究,现将《2011年度枞阳县校安工程加固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枞 阳 县 校 安 办   
 
2011年5月16日
 
 
 
抄报:市校安办、县政府、县纪委
抄送: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招投标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
 
 
 
 
 
2011年度枞阳县校安工程加固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进一步优化校安工程招投标市场,坚决杜绝围标、串标和卖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和加快校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我县2011年度校安工程加固项目9月1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适用范围
    所有列入枞阳县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校安工程加固项目(加固项目96栋校舍,2011年实施77栋,2012年实施19栋),均适用于本方案。
    三、工作要求
    1、小学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打捆公开招标,原则上2-3个项目为一标段,中学作为校安工程独立招标人,负责组织该校校安工程加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部分乡镇所在中学、中心学校只有一个加固项目,工程造价均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招标人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2、由各项目学校自主选择一家专业性强、规模较大、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编制工程标底和代理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和开展招标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并要求拟派建造师具备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各工程标段参加投标单位数量超过十家以上时,将采取随机方式选择五家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投标保证金原则按预算价2%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10%缴纳。   
    (4)参加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出具不分包、不买标卖标承诺函,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同时签定《项目经理常驻工地承诺书》,保证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常驻施工现场组织施工,每周不得少于五天,且关键施工环节必须在场。
    (5)每个标段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开标后依序选取三家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天,若出现举报,经查实依序选择中标人。
    4、工程合同价以A标标底为准,下浮5%作为合同价款。
    5、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各相关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于三日内保证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到场,并组织施工人员开始施工。
    6、施工过程中,由各相关学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经理实行现场考勤制度,并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签证工作。
    7、工程变更管理,涉及到电照、门窗恢复工程,加固图纸设计中未明确的,电照工程按25元/m2,门按320元/樘,窗户按160元/m2,超出项目资金的部分由学校解决,其他变更按县校安办〔2010〕16号文件执行。
    8、所有校安工程加固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上网前3天报县监察局审查备案后,方可上网公示和出售。
    9、继续开辟绿色通道。2011年校安工程项目上网招标前,县财政局暂不预审,一律实行工程备案制(备案须提供招标文件、A标标底、施工合同)待工程竣工决算时,由财政局、审计局、校安办共同审核;校安工程上网报名时间为3天,从购买招标文件到开标时间的期间为10天,开标结果公示时间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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