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总31第期)
枞阳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04月22日
市复查组来我县开展校安工程质量复查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大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11〕304号)文件精神,市校安办副主任张连富、市建委高级监理工程师杜可应于4月21日来我县开展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大检查复查工作。
市校安办复查组在县教育局副局长、校安办副主任王柏松同志的陪同下,采取不听汇报、随机抽选、对照自查表到实地进行复查。复查组分别到雨坛乡合心小学、牛集职高、浮山中学、旗山小学项目部,通过查阅工程资料、深入施工现场核对施工现场人员、咨询相关人员,认真细致地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建设程序、人员资格及在岗履责情况、工程施工情况、监理单位履责情况、竣工验收组织情况等45项内容。
通过复查,复查组认为我县在建筑主材料使用方面把关很严,所有校安工程均使用马钢钢材、海螺水泥和中粗砂,确保了主体建设工程质量;在工程资料建设方面,各项目资料齐全较规范。同时,也提出了有关问题:如浮山中学2号学生公寓在做填充墙缝口时,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时无人监管,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检查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按规定要求施工。牛集职高学生公寓在模板制作中支撑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责令现场拆除,重新按规定要求施工,要求两校监理人员严加监管指导,确保每一个细节按规范施工,确保每一道工序按要求施工,学校要督促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检查结束后,复查组将检查的有关情况与县校安办进行了反馈,要求县校安办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校安办全体人员分片联系、责任到人制度,从严控制工程实体质量,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把校安工程建设成高质量的放心工程、民心工程。
报:省校安办 市校安办 县校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县民生办
抄送:县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校安工程项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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