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社秘〔2011〕10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
应用能力免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安徽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481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血防等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6.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8.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9.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10.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申请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免试方法和程序
(一)符合免试条件的对象,应认真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附件1)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免试审批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免试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及材料复印件上验章。上报时另附:《申报职称外语免试人员花名册》(附件3)或《申报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人员花名册》(附件4)及相应电子文档(市直免试人员还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将审核好的免试材料集中上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审批。对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办理免试的,由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除年龄免试外,其他免试只限当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过期需重新申报。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及在县城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需提供近五年的现场工作日志或调资审批表复印件。
三、免试材料上报时间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材料自2011年5月8日起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不接收任何个人申报的免试材料。
办公地址:市人力资源大厦11楼(市棋盘山路348号)
联系电话:5897204 5897205
信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