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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体: 】【2011-4-13】 【作者/来源 文印室】 【阅读: 次】 【关 闭

 

枞教研〔201187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学科教学的有效途径,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枞阳县中小学学科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应突出以教学为中心,并着重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优化教学行为和学习方式、开展校本教研、改革评价方式等问题展开。

2、论文要观点正确,有思想性和科学性,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实反映自己的课改实践与成果,防止空泛议论。

3、论文必须是本人撰写,严禁抄袭。属抄袭论文一经查实,即向全县通报批评。在论文标题的左上角注明“2011年度枞阳县中/小学××学科教学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用五号楷体;论文标题居中,用三号黑体;作者姓名、单位依次放在标题下面一行,偏右,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参评论文每篇打印5份(A4纸),论文不加封面。

4、每位参评教师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各学科论文字数请参照“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教研〔201110号)”要求执行。

二、论文报送

各单位于201159-10日派人统一一次性报送县教研室钱鹏老师处,并报电子档名单,谢绝个人报送、委托他人转送。每篇论文缴评审费25元(由县教育局财务科统一收取)。

三、论文评选

县教研室成立论文评委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按参评论文数的10%25%45%的比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县级评比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学科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推荐参加市级学科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请按照“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教研〔201110号)”要求报送。

 

 

 

 

枞阳县教育局

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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