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监〔2010〕98号
关于印发《2010年枞阳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
现将《2010年枞阳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0枞阳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枞阳县教育局
2010年3月18日
报:市教育局,县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枞阳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枞阳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关于法制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2010年枞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努力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使教育系统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我县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1、继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法律知识教育。认真梳理各级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关于学校师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宣传,不断增强干部和教师法律意识。各校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体培训、法制讲座及自学等不同形式,分段实施,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级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对每次学习要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和归档工作。
2、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切实保障法制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要结合实际,坚持行为规范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专题法制教育相结合;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初中、高中(含中职)新生入学和毕业离校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3、加强教育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要严格要求,适时组织他们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执法水平,自觉学法用法,要根据不同工作人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4、加强师德教育,精心打造依法从教,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坚持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相结合,培养教师以德立身、自律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引导广大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
二、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努力提升学校法制化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针对乱收费、乱办班、有偿补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
3、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加强对影响教育系统稳定因素的分析和把握,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在普法依法治教的全过程。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组织领导,强化普法队伍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各校要确定专门机构管理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2、保障普法经费。各校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等,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各校要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一支骨干队伍。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活动要规范化、程序化,法制辅导报告针对性要强,每学期法制报告不少于2次,并做到有教案、有讲稿、有记录。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要组织教师、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参与法制进社区、法制进家庭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四、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整理和档案的完善工作,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