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般工作人员
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
为做好2009年度一般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县人事局枞人[2010]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5日前在县人事局奖惩股领取《个人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表格。
二、个人年度考核的有关条件、程序、结果等事项,请参照枞人[2007]201号文件执行。
三、完中级学校年度考核仍按往年办法办理;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和初中临时负责人及2009年底以前县教育局已发文任职的校级班子成员不参加学校职工考核,报县教育局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其他教职工仍按往年规定办理。
四、2009年度考核工作于2010年5月3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