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2010年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1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和省长王三运、市长肖超英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形势,现就我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迅速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要组织人员部署安排好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抓、细抓、实抓安全工作。要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大力宣传,增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安全法规,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贵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
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真正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学校放假前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期结束前的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做到:
1、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安全教育警示卡”等形式,对学生加强交通、防火、防溺水、防甲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打工,倡导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水库、河道玩耍。
2、严格落实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寒假期间组织的集体活动要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学生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事前要认真进行分析,预防在先,活动之前要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3、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必须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园网络管理,把校园网建设成为系统安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内容丰富、信息健康的“绿色网络”。加强学生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加强对学生自律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上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号召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树立正确的上网观。
四、严格制度,保障安全工作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要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确保学校的稳定,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保障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将安全工作安排及隐患排查情况于2010年元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法规科。
安庆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安全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