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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枞阳县中小学创建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意见

【字体: 】【2010-11-20】 【作者/来源 文印室】 【阅读: 次】 【关 闭

 

枞教财〔2010141

 

关于枞阳县中小学创建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意见

 

各中心学校、中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学习、娱乐活动,让留守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使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现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我县中小学已确立建设的留守儿童之家要做到“八有”,即:有牌子、有专用教室、有场地、有设施、有热线、有制度、有志愿者队伍、有活动。其他学校也要因地制宜制订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计划。

(二)建立有关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各校要准确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档案。档案中要有留守儿童的家庭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三)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代管家长)。组织发动教师加入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志愿者要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做到“五个一次”,即:每学期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以上,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每学期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每学期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学期与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活动要求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教师、有记录、有总结。

(五)加强留守儿童家长、临时监护人的联系与培训工作。各校要聘请有关专家对留守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监护人权利义务、儿童维权等知识的培训,要求家长采取“五个一”的方式(即: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每月通过亲情电话或者书信至少相互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加强与留守儿童的联系与管理。

(六)继续开展好留守儿童的“五自”教育活动(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通过“五自”教育活动开展,努力促进他们快乐地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健康成长。

三、建设标准

(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各校要安排不低于30平方米教室一间,室内进行必要粉刷及简单装修,统一悬挂规范化的“留守儿童之家”标牌,布局合理,环境温馨。

(二)硬件设施必须做到 “三个一”,即一部亲情电话、一套青少年读物、一台电视机。有条件的学校可配置电脑或影碟机(DVD)等。

(三)配套设施:配置桌椅书架、文体活动器材等。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教育局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基教科、财务科、资助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所在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民生工程工作。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各校要制订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教育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在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开学初,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爱心行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各校要发挥“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队伍作用,聘请“五老”干部为留守儿童校外志愿者,来留守儿童之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在校外协助学校做好留守儿童监管工作。要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建立互助互爱的同学关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以及同学间“一帮一”、“手拉手”等互助交流活动,增进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县教育局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年终工作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学校,给予奖励。各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对班级、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枞阳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枞阳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为推进和深化我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枞阳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一、 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领导机构(2分)

(二)管理制度(2分)

制订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方案、定期活动制度、心理咨询制度、健康教育制度、代理家长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等。

(三)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落实情况(6分)

(四)场地落实情况(10分)

(五)活动安排(20分)

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活动要求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教师、有记录、有总结。

(六)资产登记(4分)

(七)访谈家长、教师、学生(20分)

(八)活动记录(20分)

主要有电话记录、志愿者帮扶记录、社会实践活动记录、日常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记录(相关图片资料)并分类整理成册;

(九)相关材料(16分)

二、考核办法

1、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学校须提供工作汇报材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3、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留守儿童之家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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